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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蔡甸区财政局开发区办事处2010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来源:武汉人事人才网 2010-5-12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
蔡甸区财政局开发区办事处为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。经区人民政府批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    蔡甸区财政局开发区办事处为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。经区人民政府批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    一、招聘计划及岗位
    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。聘用后在基层财政单位从事财政会计工作。
 
    二、招聘条件
    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    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    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,享有公民政治权利;
    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,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;
    (四)大专及以上学历;
    (五)年龄30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    (六)需从武汉市以外调入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(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)。
 
   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:
    (一)受党纪、政纪、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    (二)正在接受纪检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    (三)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、开除处分的;
    (四)现役军人、非应届的在校学生;
    (五)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;
    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。
 
    三、报名
    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。报名时间:2010年5月13日(星期四)上午8:30—12:00、下午14:00—17:30时。报名地点:蔡甸区人才市场(蔡甸区政府对面)。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外地考生在汉阳王家湾乘座3101公汽到蔡甸区政府下车。
    (二)报名应携带的资料。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及近期免冠一寸像片2张。上述证件均为原件,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。
    (三)资格审查。由区财政局、区人社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发放《准考证》。
    (四)报名合格人数必须达招聘计划3倍及以上比例,否则将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。
 
    四、考试
    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    (一)笔试。笔试满分为100分,占综合成绩的40%。笔试主要内容:①《公共基础》,包括法律、政治、经济、管理、历史、科技等知识。②《专业知识》,包括财经、会计、审计等知识。《公共基础》与《专业知识》按3: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。笔试时间、地点以《准考证》为准。
    (二)面试。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:3比例确定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占综合成绩的60%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,发放面试通知书。
 
    五、考核、体检
   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,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进入考核、体检。
    考核主要考察被聘人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情况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。对考核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所形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等额递补。
 
    本次报名、考试不收费。体检费用按医院规定据实收取。
 
    六、公示
    (一)面试公示:面试资格复审后、面试开始前,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,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。
    (二)聘用公示:体检、考核结束后,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,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。
 
    七、聘用
    根据考核、体检结果,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。
    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,若与原工作单位发生用人争议,由被聘人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决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,取消聘 用资格,所形成的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。
    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现行管理办法签定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。
    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。
 
    八、其它有关事项
    (一)整个招聘工作信息将通过蔡甸区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。
    (二)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遵守工作程序、工作纪律。区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监督电话:027—84948922。
    (三)区财政局、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工作。咨询电话:027—84907743 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蔡甸区财政局     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2010 年5月6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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